互联网电视,未来路在何方? [下篇]
刘恩惠 于 2014.08.17 20:41:24 | 源自:www.soomal.com | 版权:原创 | 平均/总评分:09.89/89

在《互联网电视,未来路在何方? [上篇]》[作者:刘恩惠 ] 中,我们汇总了近期与互联网电视有关的十条重要新闻,并通过追根溯源的梳理为大家分析了广电部门开展监管整顿的深层次原因。那么,未来的监管政策是否会发生变化,内容渠道又将由谁主导?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探讨。

  • 监管政策是否会发生变化?

    在许多人看来,广电对于互联网电视的不少监管要求显得毫无道理,譬如“禁止第三方网络视频内容供应商的APP在电视终端上落户”这条。须知,从事互联网视频产业必定先要从广电总局那里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只要有这张证,就意味着这家视频内容商所提供的服务已经在广电的监管范围之内;为什么在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上,这些第三方点播软件可以毫无禁忌地被安装和使用,而到了电视屏幕端却要受到政策的约束?这种行为岂不是在刻意地阻碍产业的自由发展和公平竞争?

    就在本文撰写过程中,8月11日广电突然再度出招——下发了《关于不得超范围安装互联网电视客户端软件的通知》,要求凡是未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和互联网电视内容许可的机构,一律不得推出、提供用于安装在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的客户端软件;已经超范围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要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省级广电局要针对《通知》内容,对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推出、提供”这六个字,意味着广电从政策上彻底否定了第三方内容商向用户提供电视版APP软件的合理性。

    对此,消费者当然不愿意接受。但换到广电的角度,作为监管方他们的理由也很充足:首先,电视屏幕有它“与众不同”的一面——它不仅仅是供大众消遣娱乐的工具,对于政府而言,电视屏幕更是“舆论的喉舌”、“宣传的阵地”乃至“文化建设的门面”之一。其次,在经过长期发展和积累之后,奠定了电视在传媒领域的大佬地位;眼下虽然受到互联网的强大冲击,但在三年前政策刚刚出台之时,电视媒介在人群中所拥有的“导向作用”和“公信力”还是非常广泛和强势的。第三,自然还有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

    上述三点正是电视相比其他三块“新屏幕[PC、手机、平板]”,会受到更多监管制约的主要原因。然而,“对电视屏幕从严监管”的原则放在今天来看,明显违背“与时俱进”的要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新近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的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已经达到4.39亿,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2.94亿,近一年时间来网络视频向移动端转移的趋势非常明显。看到这两个数字,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是否会有所触动,不再对电视屏幕“另眼高看”,进而在监管原则上予以“松绑”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今年年初曾有媒体从业内权威人士处了解到,执行十四年来尚未经过任何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望于春节前后出台新版,以促进网络视听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新闻还披露了新《办法》修订的两大重点,其中之一是:提高内容监管,打击盗版,对不符合内容监管要求或内容未经播控牌照方审核的盗版产品与盗版公司加强执法力度。半年时间过去,新《办法》虽然未能如约而至,但从这位业内权威所披露的重点我们会发现:无论《办法》怎么改,互联网电视牌照制度还是会继续执行,这就意味着原则上仍然不会允许网络视频内容商绕过播控平台直接在电视终端上落户,因此目前“对电视屏幕从严、对其他三块显示屏从宽”的原则,不太可能会因为新《办法》的发布而变化。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或许很难说这是一个合理的监管原则,但也应该看到,对电视屏幕从严监管的背后,是一个“乱象丛生、山寨为王”的互联网电视产业。而广电收紧监管尺度,尤其是向第三方APP下猛药,对于打击产业链中的违规行为,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8.11通知”的各项要求如果能够被严格落实,各种客户端软件所提供的视频点播、聚合服务都被终止,那么对于山寨终端的打击才不是一句空话。至于实际效果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此外,还有更多的未知数需要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来解开,最新预测的推出时间是2014年年内。

    谁来主导未来互联网电视的内容渠道?

    广电的集中整顿对于以优酷土豆、乐视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视频内容服务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此之前,他们之所以愿意毫无门槛地免费或变相免费地为终端用户提供海量的高清在线节目并去除广告插播,有些甚至向山寨盒子厂家无偿提供的系统集成方案,说到底都是为了抢占电视屏幕这块新兴市场,凸显自己的品牌价值、进而通过用户群数量的增加来提高流量和收入。但现在,直接进入电视终端的这条捷径被放上了“禁行标志”,广电不仅要求终端上的各类第三方视频APP下架、停止服务,甚至不允许内容商在牌照方的播控平台上以设立专区的方式来展示自身品牌形象,谁不低调就罚谁。之前在内容建设上最下工夫的乐视,正是因为自有节目专区太过强势且深度嵌入操作系统,不幸成为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因整顿导致产品下架的品牌。显然,在广电的地盘上,互联网企业想要成为主导必然会遇到政策监管的阻力。

    既然广电对牌照方“委以重任”,且牌照制度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不太可能发生变化,那么作为目前互联网电视节目分发环节唯一合法的渠道,七大牌照方无疑获得了相比以往更大的话语权和议价资本。但牌照方也有自己的不足和局限:第一,七家都是广电背景,他们有权放到播控平台上线供用户免费点播的视频,相当一部分是那些已经在电视台里播出过的节目,虽然也有频道外的资源,但总的来看,新颖度不高、数量级有限;其次,即便七家平台手里各自都有一些特色资源,但七家企业彼此独立,互相之间也没有打通资源共享机制,原则上每台互联网电视终端又只能接入一个播控平台,灵活性不强。所以,若由牌照方独立扛起内容主导大旗,以目前他们所能提供的服务来看,消费者恐怕不会买账。

    虎视眈眈的内容服务商这边受制于监管政策似乎“有劲无处使”,而占据政策优势的牌照方这边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这种局面下,联手出击、争取双赢或许会成为未来的主流和产业的动力。其实,内容商与牌照方的深度融合已有成功案例——知名视频网站爱奇艺在成为牌照方银河互联网电视的股东之后,又联合创维推出网络电视盒。受益于紧密的合作模式以及营销策略上的智慧,爱奇艺得以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牌照方的播控平台凸显了自己的品牌。而在广电的集中整顿之后,这种与牌照方“合体”的模式正越来越受到内容服务商的青睐——8月10日,七大牌照方中一直不太引人瞩目的CIBN[既隶属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国广东方]宣布与优酷土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优土向国广东方投资5000万元,持有其16.6667%的股权,双方将在互联网电视方面达成一系列合作。稍早一些的7月23日,乐视与重庆广电、重庆有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和重庆有线共同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新公司,以期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牌照问题。

    对于大多数牌照方而言,这种深度合作也是他们所乐于看到的。诚如我们在上篇最后所说,当前广电系统对于互联网电视的态度还是希望它能在自己掌控的节奏中发展壮大;因此出于自身改革的目的,从2013年开始广电总局就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鼓励地方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主动迎合新媒体发展的要求,但一年多以来成绩并不显著;这时候,互联网企业的介入无疑是“雪中送炭”,既可能变成助推剂也可能化为润滑剂。今后一段时间里,类似的融合模式一定还会出现。

    不过,“谁来主导未来互联网电视的内容渠道”这个问题的终极答案,不是视频网站、不是牌照方、也不是双方的合体,而是消费者自己。即便第三方内容商为电视终端开发的APP不得不因为政策要求而停止服务,用户也还是可以在智能终端上使用Miracast、DLNA、Airplay之类的多屏互动功能来把平板、手机上的视频图像“投射”到电视机屏幕上。再退一步说,把台式机、HTPC或笔记本电脑直接连到电视机上,其实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总之,消费者总能通过各种方法让网络视频资源呈现于电视机屏幕上,某些手段可能需要一点技术门槛,但也为广大单身技术男创造了新的机会——通过为女同学、女同事、邻家小妹安装、调试互联网电视,进而赢得仰慕、获得真爱还是很有可能的!各位亲务必把握机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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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234.***.***
    123.234.***.***
    8月22号 乐事icntv中断 股市停牌 明显天朝你买个盒子 还真不是选品牌的问题
    发表于2014.08.22 16:06:06
    39
    222.212.***.***
    222.212.***.***
    我在想,以GXW为工具,未来国内互联网也会变得越来越符合政策要求,我等P民早点洗睡吧,家国大事轮不到我们做主。
    发表于2014.08.20 17:35:53
    38
    感觉广电总局的险恶用心都体现在最后一句了,貌似也不算险恶哈。
    发表于2014.08.20 1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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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越来越经常地发现,阻碍整个社会进步的,不是技术不够先进,而是旧制度,以及旧制度荫庇下的传统势力在作祟。最近的互联网金融、商务叫车、互联网电视,无不如此
    发表于2014.08.20 10:42:07
    36
    119.253.042.***
    119.253.042.***
    发表于2014.08.20 10:31:45
    35
    222.185.249.***
    222.185.249.***
    发表于2014.08.20 09:46:57
    34
    03
    发表于2014.08.20 04:40:53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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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说的比较隐晦啊,从电视这块来看是没戏了,将来只怕连移动网络端也要受限制。目前还是研究研究HTPC吧
    发表于2014.08.20 00:37:21
    32
    互联网一步一步蚕食有线电视,可他似乎还没发现危机!有线的机顶盒反映缓慢,弹窗广告多多,看个好频道还要另收费,免费能做到的是谁还要花费!
    发表于2014.08.19 20:12:21
    31
    03
    如果电视不能变成一个大个的pad,那就只能当显示器用了吧
    发表于2014.08.19 17:08:37
    30
    116.022.253.***
    116.022.253.***
    发表于2014.08.19 12:16:35
    29
    八年没有看过电视了(通过有线电视),但不是没看过电视节目,现在买了个微投,可以看不错
    发表于2014.08.19 1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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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22寸以上的屏幕只能使用某种专用接口,22寸以下的屏幕不得使用这种接口,只有通过各种限制和认证的机顶盒才能使用专用接口,这个计策好吧
    此帖使用DROID RAZR提交
    发表于2014.08.18 23:28:55
    26
    111.206.***.***
    111.206.***.***
    美名其曰“促进健康发展”
    发表于2014.08.18 22:24:39
    25
    114.088.002.***
    114.088.002.***
    发表于2014.08.18 15:01:44
    24
    122.226.***.***
    122.226.***.***
    哥不用电视用投影。。。。
    发表于2014.08.18 14:52:36
    23
    03
    通过为女同学、女同事、邻家小妹安装、调试互联网电视,进而赢得仰慕、获得真爱还是很有可能的!
    发表于2014.08.18 12:03:41
    22
    03
    发表于2014.08.18 11:23:42
    21
    03
    你有各种“办法”“规定”,我有树莓派。
    发表于2014.08.18 11:22:4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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