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中国音乐出口“ 途”
王安潮 于 2014.04.19 16:29:03 | 源自:音乐周报 | 版权:转载 | 平均/总评分:10.00/20

今年两会期间音乐代表就“中国音乐家扎堆到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音乐会”的话题进行了热议。其实这一话题早在民间被鞭笞过,而上升到国家级别的政府会议议题,说明它已经成为影响国际声誉的重要中国音乐社会问题,中国音乐涌向世界各地呈遍地开花般的演出态势更是不能再避而不谈了。笔者看来,现象的实质,还不是“该不该去”的一般意义上的判断题,其核心应该是中国音乐的出口水准如何把握与评判的问题。

宋祖英曾自责她为此开了个“坏头”。其实第一次走进金色大厅的是1998年虎年春节之际陈燮阳所指挥的中央民族乐团。那次音乐会后,中外媒体的赞誉可谓铺天盖地,活动被评为1998年全球华人华侨界的九大新闻之一。虎年开启的维也纳金色大厅中国音乐之旅可谓成功,为中国音乐走进金色大厅、走向世界开了个“好头”。

但后果是参演音乐家依托那场音乐会所带来的世界性声誉也吸引了中国音乐家们前赴后继地涌向金色大厅,盈利自不敢言,送票甚至都成为维也纳使馆工作人员或街头餐馆店主头疼的事。凯迪网络引述一位生活在维也纳的中国音乐资深乐迷的话:“如大军似的中国人,顶着音乐艺术的名义,万里迢迢来到古典音乐的圣殿维也纳的金色大厅,明目张胆地干着践踏音乐、扼杀艺术的勾当,当是世界史无前例、闻所未闻的异举!”网络评价说,这一大潮中不乏音乐界经年的名流、公认的大师,他们不顾身家名声,沽名钓誉,事实上是对更高名利的追逐。藉此,中国音乐家“送货上门”的出口之举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进军金色大厅之路变成了“囧途”。社会各界开始全面质疑这种没有水准把关的盲目风行的中国音乐出口之举,其错由来已久,值得深究。

其错之一是“好大喜功”。中国的一些乐团在维也纳举办音乐会贪大喜功,往往阵容大、内容全、影响大,大了自然会暴露瑕疵。国外早就有权威评论家对此类贪大之表演(指挥、演奏)、创作人员的技术缺憾提出了批评,但被赞誉冲昏了头脑的参演者并没有潜下心来认真反思,直接导致了后来的跟风者延续此风。其错之二是“混淆视听”。1998年之后的出口者每每喜好各种外在形式的包装,包括现场挂饰与花簇、会前广告,而很少在内在技术的修炼上精益求精,现场效果不好的会在后期的音像制作上粉饰加工,国内观众看到的自然是修饰过后的“佳作”了,音乐会后的批评很少为国人知晓。其错之三是“缺乏监管”。从首次演出的策划所遵循的“民办官助”方式开始,演出质量始终缺乏监管机制,一些企业盲目资助此类演出更是助长了粗制滥造的蔚然成风。其错之四是“缺乏特色”。挖掘中国传统民族音乐精华而呈现于世界音乐舞台应是此类演出之本,如江南丝竹、西安鼓乐、福建南音、当涂民歌等在金色大厅的成功就在于挖掘出了特色。但囿于个人技术之限,急功近利者只能走“亲外”之伎俩了,于是乐团或演唱者改编国外之作而博得礼节性的喝彩是此类音乐会的常见现象。

如何推进中国音乐出口之路?笔者以为此类活动有其存在的必要,应该继续鼓励督办,它们是中国音乐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我以为以下之法可改观中国音乐出口之“囧境”。其一是加强监管,修炼内功。虽然是私资助演,但既然是出国演出就是代表国家的艺术形象,要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判其水准,帮扶其提高,而非掩耳盗铃地仅存于表面的装饰。其二是倡导形式多样,避用大型编制。大而空架子的音乐形式和乐队编制应谨慎为之,小型编制的演奏、演唱或参演于国外同类形式之中的音乐会应当提倡。独唱、独奏、乐团包场的大型演出应当三思而行。其三是挖掘特色,推出新品。以前出演过的乐种,除非有新创意而不再作为节目计划,中国博大精深的民族音乐有特色之处很多,有着挖掘的充分空间,一些小的乐种极具人类情感的感召力,触及深层情感的那种特色民间或历史音乐应该受到推崇。其四是客观面对评价,敢于自我批评。在国外的演出所受到的评价要客观地向国内观众、专家呈现,而非一味地掩饰、粉饰甚至夸饰,诚实虚心地接受大家监督,民众和媒体也要平和地对待中国音乐出口之举,而非一沾上“洋味”就翘起尾巴而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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